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、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认定 2026 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6〕74 号)。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、评选标准及工作流程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学院资格审查与综合评议,现将我院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:
三好学生
序号 |
专业 |
班级 |
姓名 |
性别 |
1 |
工程造价 |
23造价1班 |
靳乾翔 |
男 |
2 |
建筑工程技术 |
23建工1班 |
贺鹏举 |
男 |
3 |
音乐表演 |
23音表2班 |
刘士琪 |
男 |
4 |
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|
23幼儿4班 |
杨堃 |
女 |
5 |
环境艺术设计 |
23环艺2班 |
李妮珂 |
女 |
优秀学生干部
序号 |
专业 |
班级 |
姓名 |
性别 |
1 |
环境艺术设计 |
23环艺2班 |
杨艺莹 |
女 |
2 |
环境艺术设计 |
23环艺4班 |
朱玲莉 |
女 |
优秀班集体
序号 |
专业 |
班级 |
班主任 |
1 |
工程造价 |
23造价3班 |
宋丹举 |
2 |
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|
24幼儿2班 |
王书勋 |
二、公示时间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自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4日。
三、受理反映渠道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对象资格条件、综合表现等情况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、电话或现场实名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并提供具体佐证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部门: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
联系电话:0371-56189003
办公地点:创新楼601办公室
四、其他说明
1. 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;
2. 学院将对反映问题严格核查,核实存在问题的,取消其推荐资格;
3. 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按规定上报学校,统一报送省级评选审核。
特此公示。
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
2026年5月12日